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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召开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培训会

日期:2025-08-22 查看次数:78

  近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举办了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培训会,会议采用线上+线下方式进行,主会场设在省生态环境厅,16个州(市)生态环境局设分会场,会议邀请了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参加。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阿泽新主持会议并做总结发言。会议通报了近两年来我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开展情况,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昆明市公安局、个旧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进行了经验分享。省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赵青云同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万玮同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张伟同志分别对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做好生态环境“行刑衔接”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责任,是服务全省发展大局的必然要求,也是践行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能否高效协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不仅是业务协作,更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

  会议指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正视存在的问题,跨部门协同配合仍有不足,证据固定存在“短板”,基层“行刑衔接”工作仍有差距,长效机制还不健全,这些问题,需要各相关部门持续攻坚,推动“行刑衔接”工作做实做细。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以更高站位、更强担当,凝聚合力,高效协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共同筑牢生态环境保护法治防线。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将生态环境“行刑衔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定期调度,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履职到位。二是压实部门责任,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把“通报关”“移送关”,做到“应移尽移、应移快移”;配合公安机关强化“受理关”“立案关”,对移送案件优先核查、快速处置;配合检察机关做好“审查关”“监督关”,为案件审查提供专业技术支持,进一步畅通行刑双向衔接渠道。三是升级协同办案模式,建立“重大案件联合指挥部”制度,对跨区域、影响大的案件同步介入、联合攻坚。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案件线索、证据材料、处理结果实时共享。每季度开展“案件回头看”,对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问题严肃追责,确保执法司法全链条无梗阻。常态化宣传生态环境“行刑衔接”政策、典型案例,公布举报渠道、奖励办法,营造“全社会共同守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

  会议深入交流了生态环境执法行刑衔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总结了工作经验、下步工作重点及要求,更凝聚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办案”的共识,为下一步形成执法合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奠定了坚实基础。

摘自:云南生态环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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