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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二轮第三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日期:2023-08-14 查看次数:28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云南省第二轮第三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组建6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昆明市、曲靖市、丽江市、西双版纳州、德宏州等5个州(市)和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为期15至20天的督察进驻工作,具体如下:

  第一组:昆明市,组长李新平,副组长阿泽新;

  第二组:曲靖市,组长赵克义,副组长袁国林、张建萍;

  第三组: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组长郭辉军,副组长李国墅、张伽斌;

  第四组:丽江市,组长王云昌,副组长曹永恒;

  第五组:西双版纳州,组长赵祖平,副组长杨永宏;

  第六组:德宏州,组长王宇,副组长孙凤智、夏峰。

  督察组始终坚持政治属性,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坚持服务大局,积极助力高质量发展;坚持严的总基调,压实生态环保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确保督察结果经得起检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回应群众期盼,达到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效果。

  督察中,重点关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情况,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件的办理情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严格控制“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国家和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严肃纪律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要求。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具体如下:

  第一组:昆明市,专门值班电话:0871—67163726,专门邮政信箱:昆明市A547号邮政专用信箱;

  第二组:曲靖市,专门值班电话:0874—3332976,专门邮政信箱:曲靖市A351邮政专用信箱;

  第三组: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专门值班电话:0873—2191777,专门邮政信箱:个旧市A373号邮政专用信箱;

  第四组:丽江市,专门值班电话:0888—5161162,专门邮政信箱:丽江市A309号邮政专用信箱;

  第五组:西双版纳州,专门值班电话:0691—2136200,专门邮政信箱:景洪市A358号邮政专用信箱;

  第六组:德宏州,专门值班电话:0692—3029878,专门邮政信箱:芒市A398号邮政专用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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