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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处党支部:“四个强化”行动 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日期:2023-08-09 查看次数:229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处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化拓展“清廉云南”行动的安排部署,按照厅党组2023年“清廉机关”建设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教育引导、强化制度建设、强化廉洁审批的“四个强化”行动,着力打造“清廉机关”,以清廉机关建设推进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工作依法规范、主动高效开展,发挥好环评审批源头防控作用,有力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今年1至7月,全省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406个,预期投资3265.63亿元,其中省级审批19个,预期投资939.47亿元。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行政审批处党支部把“清廉机关”建设作为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重要抓手,强化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保障“清廉机关”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安排专人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加强行政审批处党风廉政监督检查。制定并实施《行政审批处2023年“清廉机关”建设行动方案》《行政审批处党支部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清单》,完善组织领导,明确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清廉机关”建设任务目标,细化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专题会议3次,听取工作推进情况,分析解决存在问题,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落实。通过打造清廉机关,推动行政审批处工作作风大转变,工作任务大落实。 

  二、强化教育引导,提升思想认识 

  把理论学习摆在重要位置,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三会一课”,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00条纪律红线》等,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教育入心入脑。共开展有关学习教育活动21次,支部书记讲授廉政党课2次,切实引导干部职工提升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廉洁意识。坚持常态化教育,时刻警示干部职工绷紧廉洁从政之弦,及时提醒廉洁风险隐患,做到抓小抓早,防微杜渐,共开展处务会廉政提醒19次、警示教育3次、节前教育2次、家风教育1次。通过廉洁教育,切实提高全处同志的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 

  三、强化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充分发挥制度的长期性、稳定性约束作用,从构建制度机制上来堵塞滋生廉政问题的漏洞,以制度固化“清廉机关”建设成果。在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处廉政风险防控规定》《处务会研究项目和规划环评工作保密纪律七不准》等制度规定的基础上,结合环评审批工作新形势、新特点,2023年研究制定《环评审查审批廉洁纪律十项规定》《行政审批处党风廉政内部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环评审批人员不得接受企业礼金、礼品等规定,完善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约束机制。强化制度执行,不折不扣贯彻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末位发言制,以及各项内部管理规定等,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尽最大可能降低廉政风险。 

  四、强化廉洁审批,推动高效服务 

  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穿到环评审批等各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执行“双人会客”制度,企业来访接洽中,至少由2人及以上人员公开会见,如实记录,严格防范出现徇私舞弊、行贿受贿等廉政问题。严格执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等审批规定,扎实做好政务服务“双公示”,着力推进“阳光审批”。把“廉洁纪律承诺在一线”纳入环评服务“六个在一线”重要内容,在一线强化环评服务廉政监督管理,向被服务企业践行廉政承诺,努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主动高效服务企业。今年1至7月,由厅领导带领的环评一线服务队先后深入云南省16个州(市),到28个重点开发区和100余个重大项目现场进行指导服务并送上环评一线服务包,全力做好重大项目环评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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