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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新风正气 建“清廉机关” ——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清廉机关”建设行动侧记

日期:2022-12-26 查看次数:483

自“清廉机关”建设行动开展以来,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不移的态度和坚实有力的举措,树新风正气,创建“清廉机关”,维护监测队伍纯洁稳定,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暨“清廉机关”建设行动卓有成效。

  党委统筹谋划 建构“责任链条”

  中心党委高度重视推动“清廉机关”建设行动,成立“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暨“清廉机关”建设行动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和工作专班。制定印发了《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清廉机关”建设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方案》,以此为抓手,助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提质增效,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强化学习教育 筑牢思想防线

  中心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扣“清廉”主题,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认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深化《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学习培训,树牢党员宗旨意识,为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打造铁军先锋队。全年,党委书记讲授专题党课2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及警示教育活动33场、989人次;开展党纪党规学习培训28场、617人次;开展典型示范教育7场、175人次;开展家风教育活动2场、174人次。发出87封《致广大干部职工家属的一封家庭助廉信》,把严管厚爱做到“家”。

  健全制度机制 扎牢防腐篱笆

  中心党委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坚持每半年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委书记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每年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适时开展谈心谈话,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偏差。班子成员加强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全年2次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式。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审议修订了《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管理规章汇编(第六版)》,确保用制度管人管事,全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住权力,防住腐败,形成了崇廉拒腐、警钟长鸣的浓厚氛围。

  运用“四种形态” 从严正风肃纪

  中心纪委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监督重点聚焦到“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上,并延伸到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机制建设、文化建设和作风建设等具体内容上,推动监督执纪融入高效治理。日常监督中,紧盯“人、权、财、物、事”等关键环节,经常性深入干部职工中谈心谈话、发现解决问题。坚持落实纪律作风形象监督员制度,2022年,认真开展节前教育和检查值班落实情况4次;组织开展纪律作风形象日常监督和随机检查17次,通报违反工作纪律人员5人次,对个别违纪人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纠正和警示告诫。以高质量的党内监督促进中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体制增效。

  落实六项行动 提升治理效能

  今年以来,中心“清廉机关”建设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六项行动均已按要求完成,综合治理效能明显提升。

  一是以“小”见严纠“四风”行动。组织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行动和“清廉机关”建设行动自查自纠活动、“违规兼职取酬情况排查”和“利用单位资源承揽私活情况排查”,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对照重点问题表现清单,逐一认真排查,填写了《“清廉机关”建设行动自查自纠个人排查清单》《有关问题个人自查情况表》,均无此类问题。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及省厅“九条措施”,推进作风革命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三是以“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积极配合省厅,抽调多名专家和技术骨干参加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技术帮扶和验收;参加云南省第二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16个州(市)空气质量等情况技术监测服务工作,受到好评。

  四是全力以赴坚决打赢“湖泊革命”攻坚战。对抚仙湖、洱海水质开展季度监测,对阳宗海、星云湖、杞麓湖、异龙湖、程海水质开展半年度监测,对泸沽湖水质开展年度监测。发挥监测数据资源优势,及时开展水环境质量分析调度,配合省厅完成全省重要湖库水域水环境质量摸排,并启动相关水质监测工作取得了突破性成果。

  五是深入细致落实“新十条”措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加强宣传贯彻力度,科学精准抓好疫情防控和办公区环境卫生,引导干部职工当好自己健康责任第一人。中心在省厅5月组织的环境卫生检查评比中被授予环境卫生“流动红旗”。

  六是以案为鉴开展廉政教育。认真组织贯彻落实省厅5次警示教育大会精神,严肃通报和研讨反思《云南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关于6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省生态环境厅以案为鉴推动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激励担当作为的纪检监察建议》,认真学习《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落实省纪委省监委纪检监察建议整改方案》,重点传达学习了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马永福同志在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沙万祥同志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持续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全年未发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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